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应该提供所有设备的原厂资料及交接试验报告或最近一次试验报告。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3)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第五条 合同争议处理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宜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经协商,本合同的价格为 万元( )。
1、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 单位名称:宜州市永升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城江分公司
地址:
开户行:
纳税人识别号:
2、运维费用的90%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10%甲方依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最终支付考核费,在年终支付。
3、临时发生的事故抢修,乙方先进行抢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抢修费用以每次抢修终结决算为准),经甲方审核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合同期限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九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