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乙方分包项目负责人如果不合格,甲方有权将其开除,乙方应重新委派合格的项目负责人。
6.7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甲方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
6.8 如乙方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组织管理中某一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从乙方承包范围内切除最好施工的部分给其他班组施工。对此,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乙方也将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工程质量目标 。建筑工程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或出现质量事故,结算时甲方扣减乙方 元/m2。
7.2 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的工程应达到验收规范的标准,以甲方验收通过为准。甲方将对乙方施工部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7.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支出。乙方须及时进行自检,是否有因班组自身原因而造成构件平整度与垂直度不合格、变形、移位现象,如有乙方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凿除修补处理至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所有责任与费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材料损失并接受甲方处罚。如乙方处理不及时,甲方将调派人员进行处理,所耗费人工费按 元/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4 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图纸、说明、安全技术交底等签字齐全的资料,均作为施工生产的有效依据,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对于随便更改、自作主张、违章施工所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支出。
7.5 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和甲方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图纸、交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暂停施工,待甲方明确书面答复后方可继续施工。
7.6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验手续。
7.7 附件本工程质量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文明施工
8.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生产协议书,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必须遵守现行操作规程,在甲方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密切配合、合理安排,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8.2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8.3 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有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8.4 甲方安全人员有权按现行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实施罚款;在日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因乙方责任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总包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的罚款,将由乙方承担此项经济支出。
8.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日完工后,工完场清,现场施工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现场某地点。回收施工废料运至甲方指定的现场某地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及周围环境污染的,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文明施工水平必须满足业主、甲方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对乙方进行处罚。
8.6 负责及时做好施工建筑物四围的清理工作。本班组材料堆场、加工场或仓库的材料、机具须按省级文明工地及市政府的要求标准进行放置,做好场内日常文明施工清理工作以确保符合日常上级检查要求。如未能按此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上级来检查前被甲方发现不符合检查要求,甲方将勒令乙方即刻进行整改或直接调派其他班组进行支援,所耗费支援人工费将按 元/工从被支援班组扣除支付给支援班组。
8.7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文明施工人员负责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工作。每拆模完某层或某施工区域,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及时清理完本班组施工垃圾(如浮浆、混凝土块等),清理完毕须经该栋号生产与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并保留验收合格底稿,否则视为未按要求完成此工作,项目将视具体情况作出文明施工处罚。
8.8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3‰,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比、鉴定认可。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扣减乙方 元/m2,以分层实际评定为准签证生效(每次分层评定后的结果当日即交甲方经营部)。
8.9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达到 文明工地。由于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扣减乙方 元/ m2,以分层评定为准,签证为准(每次分层评定后的结果当日即交甲方项目部)。
第九条 双方责任与权限
9.1 甲方的责任和权限:
9.1.1 乙方工人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9.1.2 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书面交底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节约等要求,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和材料;
9.1.3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设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9.1.4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
9.1.5 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让乙方限期退场,并赔偿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已完成工作量按半价结算;
9.1.6 对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进行监督,对乙方所完成施工部位及时进行验收。
9.2 乙方的责任和权限:
9.2.1 乙方对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能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
9.2.2 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市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由于乙方责任,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9.2.3 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有关说明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9.2.4 乙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9.2.5乙方对甲方的指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执行,所需材料需提前向甲方报计划,对甲方发出的派工指令必须予以无条件服从执行保质保量完成,否则乙方每出现一次违抗或不服从甲方指令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不少于 元/次的处罚。乙方屡犯不改的,乙方将被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出场,由此引起的一切甲方与乙方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9.2.6施工期间,每月月底及时向甲方提交己方本工程在施人员的当月考勤(须有施工人员本人签字,考勤不得伪造或代签),否则后果乙方自负,并接受甲方不少于 元/次的处罚。乙方人员每月基本工资的发放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发放,否则接受甲方不少于 元/次的处罚,后果乙方自负。
9.2.7 合理节约用料,乙方对混凝土材料的施工损耗控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超出图纸预算用量的 0.97 系数,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按 元/立方扣款(木工原因除外)。
9.2.8 乙方对因己方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而引起的处罚,乙方无权拒签确认,处罚始终有效。
第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1.1乙方试工期为20天,如试用期不合格,全部清退出场,试用期内将按完成劳务产值的70%结算,其余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11.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3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支付完乙方工程款后本协议即告失效。
11.4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