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 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八不烧”规定。
◆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 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 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 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 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 施工现场的锯末、刨花、废料要及时清理干净。
3 提供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
3.1 总平面管理
◆ 供电、给水、排水等系统的设置严格遵循平面图的布置。
◆ 所有的材料堆放、小型机械的布设均按平面图要求布置,如有调整应有书面的平面修改通知。
◆ 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在施工现场预留材料临时堆放区。
◆ 工完场清: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各作业班组做到工完场清,以保证作业面没有多余的材料及垃圾。
3.2 现场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 进入施工现场须佩戴工作卡,与工作无关人员,保安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准光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禁止在场内吵闹、喧哗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能会客。
◆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可燃、易燃物品要单独堆放,并设专人管理,临时用电由电工专职管理。禁止其他人员私拉、乱拉临时用电。
◆ 提高安全意识,对电梯口、窗口及危险部位加设防护栏杆、网罩等设施。施工现场一定要悬挂警示牌,安全标语。
◆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操作平台应稳固、可靠;正确使用施工没备。
◆ 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携带材料、工具离场。
◆ 各工种应团结友爱,相互尊重,有矛盾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谦让合作的态度处理。
3.3 文明施工规定
◆ 按划定的区域放置材料及设备。
◆ 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垃圾,做到人离场清。
◆ 为了降低现场施工噪声,所需材料的锯、切、割等工序,尽量在工地临时车间内完成。
◆ 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时间及场地施工。
深圳市裕康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