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总承包部为继续保持、改进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现对贯彻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
继续保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持续改进,提高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最高管理者:原波
管理者代表:杨秉钧
最高管理层:各主管领导
日常管理处室:企划处
分管处室:质量监管处和技术设计处(主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安全监管处(主管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办公室(主管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运行)
相关部门:各处室、各区域分公司、各工程经理部
各单位员工代表由各工会小组长担任;总承包部员工代表:刘红梅。
各主管领导、各单位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权限详见《质量管理手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职责分配表。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继续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实施“全过程科学管理”,将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工作与专业系统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2、增强为顾客服务意识,不断“追求顾客满意”。
3、推行“绿色施工”“保障安全健康”,实现环境和安全目标。
(二)继续努力完成总承包部制定的总目标
1、质量目标
1)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75%以上、年年创出优质工程,由质量监管处主责,负责管理和考核;
2)合同履约率100%,由法律合约处主责,负责管理和考核;
3)顾客满意度80%,由企划处主责,负责管理和考核。
2、环境目标和安全目标(详见附录一)由安全监管处主责,负责管理和考核;
3、职业健康目标(详见附录一)由办公室主责,负责管理和考核。
4、由企划处对各处室、各区域分公司、各工程经理部按总承包部2013年工作报告安排进行目标分解,落实责任进行考核。
5、各处室、各区域分公司、各工程经理部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目标通过签订的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进行节点、年度考核,加强对目标完成的监督检查。
(三)管理体系运行
1、各部门、各工程经理部及项目部继续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公布2013年度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详见附录二)。各项目应依据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总承包部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确定项目的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制定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2、各业务系统管理部门应将管理体系运行检查与业务检查相结合,加强信息沟通和重点检查,不断提高过程监视测量的有效性。
3、2013年要在内审改进实践和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
1)内审时间
内部审核计划于2013年9月开始,于2013年12月底完成。
2)内审方式
对总部机关的审核采取集中审核方式,对各项目部的审核采取与各业务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