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全区主要干道、企业集中区域、主要建设工地及各社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区内学校、各社区及小区张贴安全宣教挂图,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主要干道、企业集中区域横幅设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建设工地由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区内学校由社会发展局负责;社区及小区由各社区委统一负责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经贸发展局具体督促、指导;规模以下企业由人事劳动局会同各社区委组织。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区内各类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以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前阶段隐患摸排基础上,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和任务分工按《关于开展2010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合经区安办[2010]5号)要求执行。
重点是:质监分局要继续强化对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结合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加强对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社会发展局要在夏季高温天气来临之前,落实在建工地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严防职业中毒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事劳动局要加强对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规模以下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烟花爆竹经营户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贸发展局要继续深入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管理中心要继续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交警经开区大队按照区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继续加强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三车”整治工作。各社区委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对辖区内河流、水库、水塘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部位要及时树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人员特别是儿童游泳溺水事件;临湖社区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轮船渡口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的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存在的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新港工业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宣传咨询日当天,五个社区委及建设管理中心、新港工业园分别设置宣传台,向广大居民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及“安全生产年”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并提供安全知识咨询。“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所需宣传资料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宣传台设置及具体资料发放工作由各社区委负责组织,安委会办公室予以协调、指导。咨询日当天上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人员分组对各咨询点进行督查,督促各社区委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四)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对区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六月下旬,组织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培训的具体工作由市局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经贸发展局予以配合。
(五)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区工会联合会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积极鼓励我区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竞赛活动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康杯”竞赛具体工作由区工会联合会负责,经贸发展局、人事劳动局予以配合。
(六)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广播宣传工作。由交警经开区大队安排一辆安全宣传车,在全区主要干道、企业集中区域以及社区人员密集场所等位置进行巡回安全宣传,具体音像资料由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
(七)开展集中宣传。在《合肥经开区》上开辟安全宣传专栏,介绍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宣传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做法及经验,宣传一线工人对安全生产的体会和建议,刊登事故案例剖析,同时对我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应至少在《合肥经开区》上发表一篇安全宣传稿件。
(八)区内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建设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另行组织开展。
(九)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部分入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会。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组织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经贸发展局等部门配合。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联合区内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区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时间拟定于6月中下旬。组织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经贸发展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安排专人落实本部门安全宣传任务。区内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应在企业内开展必要的安全宣传,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制定的宣传方案应于5月29日前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区内企业要结合单位特点,深入发动、动员广大社区居民和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力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着重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广泛关注,把“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观念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既要营造一定的活动氛围,又要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宣传及教育活动,更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宣传工作要与隐患排查和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与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安全监管重点、难点相结合,力求取得实际效果。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入区企业应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资料报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把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选的基本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