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各学校要结合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自查,要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安排专业人员,重点检查消防的基础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制定计划,并详细登记、备案,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6)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的情况,研究制定本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活动方案,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在他们指导和帮助下,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火灾面前逃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符合本学校实际的“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活动内容要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从校长到班级安全委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检查、整改、总结等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时时、处处有人管。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这一主题,结合本学校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开展好“六个一”系列教育活动。要注重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绝不能搞形式主义。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廊、滚动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切实加大“安全教育活动月”宣传力度,校园内要悬挂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学校安全的舆论氛围。“安全教育活动月”期间,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对各学校年度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和“平安和谐校园”评比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学校切实加强对4月份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各项活动,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任务。各学校要在4月31日将本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报区教育局安全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