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存放、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常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对危爆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治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组织警力深入街道、农村,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意识。
(四)强化现场执勤演练。要制定完善的烟花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群众进行灭火演练,并针对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制定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对大型焰火晚会和焰火燃放活动的现场要提前介入,熟悉水源、道路和消防设施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方案。节气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要派出多部门力量对重点路段、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凡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清查,广泛宣传,督促落实防范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提前介入,澄清底数。要针对各烟花爆竹燃放点及周边地区提前介入开展检查,坚决查处零售网点周边30米范围内设有易燃易爆经营门店和50米范围内设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澄清禁放单位和区域的底数,对所有车间、仓库、堆场、易燃易爆场所等禁放点逐一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
(四)加强值班,做好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落实
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和守护,增强主动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因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xx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