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各岗位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落实情况,积极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杜绝事故的发生,每周组织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通知、有整改回执、有整改台帐。
8、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格动火、用火制度,杜绝火灾、爆炸及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
9、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10、做好工业卫生、职业病预防工作,开好卫生设施,减少跑、冒、滴、漏。
1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及环保治理工作,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12、按照要求做好部门各岗位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3、积极配合公司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三、甲醇项目部事故控制目标
2014年甲醇项目部事故控制目标为:
C级事故不超过1起,D1级事故不超过2起,D2级事故不超过3起。
四、考核与奖惩
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完成或部门事故控制目标未完成,无奖励。
2、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无事故,奖励项目经理2万元,奖励部门7.5万元。
3、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年度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奖励项目经理1万元,奖励部门4万元。
4、2014年度发生目标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下标准考核:
(1)部门发生B级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全部奖励;
(2)部门发生重大泄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取消全部奖励;
(3)因管理不善发生行政罚款5万元以上的,取消全部奖励;
(4)车间发生一起D2级事故,从经理、部门奖励中各扣除5%;发生一起D1级事故,从经理、部门奖励中各扣除10%;发生一起C级事故,从项目经理、部门奖励中各扣除20%。
(5)工作指标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月度考核低于95分,从项目经理、部门奖励中各扣除1%。
五、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公司安环部,一份存责任单位。
2、本“责任书”考核期自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若本考核期内人事变动,本责任书对变动后的第一责任人有效。
4、若人事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前任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
5、本“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安委会所有。
徐州腾达焦化有限公司 总经理:
徐州腾达焦化有限公司 甲醇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