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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岗位目标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13日

        21.协助技术负责人及时识别和更新出现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评审控制措施的实施
        22.协助技术负责人将环境体系运行中出现新的环境因素及时补充到《环境因素清单》中。
        23.协助技术负责人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及时整改,并组织纠正检查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24.协助技术负责人制定应急措施方案,要求工长、安全员现场做应急演练,并形成记录。确保应急预案系统实施有效。
        25.负责工程项目中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特殊工总上岗证的收集归档工作。负责施工现场材料标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工作,对不合格进行标识,跟踪记录。每天2小时计算。
        26工程竣工15日内将工程又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编制、装订。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后上报技术质量部.并填写竣工报告,同建设单位签订竣工协议书、保修书。在工程验收一周内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备案,取得备案证。工程技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盖章手续齐全。负责工程内业归档工作。
        其它工作内容
        27.定期参加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每周对质检员、计量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质检查员、计量员要熟练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周检查合格率100%。
        28.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参加体系内审工作,迎接外部审核。确保体系正常运行,内外审达标。负责体系运行,相关记录的填写、收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外审无严重不合格。
        29.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技术质量活动。
        30.负责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和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工程报优材料的填写。
        三、责任:
        1.图纸会审记录归档不及时,内容不详细签字不齐全发生一项罚款20元。
        2.不能独立完成一般住宅工程及小型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内容填写不完整,没有一定的针对性,不经济合理,每发生一项罚款20元。
        3.由于没有掌握特殊过程指导书内容,对特殊过程珠施工人员无法进行指导检查工作,指导检查有失误,停发当月工资。
        4.质量计划归档不及时,签字审批手续不齐全,发生一项罚款20元。
        5.没有及时掌握质量通病的预防抚州或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没有落实到施工中,检查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不合格,发生一项罚款30元。
        6.没有及时填写抄测记录、或楼层标高偏差超过20mm罚款100元。定位抄测记录填写不真实,签字手续不齐全,发生一项罚款20元。
        7.工程计量器具及所用仪器的检测及保养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每发生一项罚款20元。计量器具损坏按价赔偿。
        8.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技术交底工作手续不齐全无法及时归档,发生一项罚款20元。
        9.进场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合格证的收集不及时不齐全,发生一项罚款20元,发现一次无合格证或未经试验使用的材料,给予黄牌警告,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20%处罚,后果严重者解聘。
        10.工程原材料及试块的取样送检工作不及时,原材料取样不具有代表性或试块取样不真实每发生一项罚款5元。发现虚假报告黄牌警告,严重的下岗。
        11.检验批的评定记录工作不真实,没有按工程进度填定写工程施工记录,记录不真实没有时效性,签字不齐全,不具有可追溯性,每发生一项罚款20元。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不及时,隐蔽记录不具有追溯性,重要部位无验收记录,影响工程验收。每发生一项罚款20元。
        13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手续不齐全罚款20元。
        14.工程开工后对于工程项目中管理人员上岗位证及特殊工种上岗位证的收集不及时,施工现场材料标识不到位,每发生一项罚款20元。
        15.工程竣工15日内没有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整理编制装订完好,至使无法正常填写竣工报告及无法同建设单位签订竣工协议书,保修书,工程验收一周后无法进行工程内业资料备案工作。或工程技术资料内容不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不不相符,字迹模糊图样不清晰图表不整洁、盖章手续不齐全每发生一项罚款20元。影响工程竣工备案每拖一周罚款50元,拖延两周黄牌警告,拖延四周解聘。
        16.不及时收集工程图纸,所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及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文件,文件不齐全没有时效性,发生一项罚款30元。
        四、权利
        1.有权建议聘用计量员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2.有权制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上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进行处置。
        3.有权对违反操作标准的操作者进行处罚,视情节可令其退出施工现场。
        4.发现严重影响工程结构的问题,有权停工并上报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时制定纠正措施。
        5.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对发现的一般不合格有处置权,可予以返工或罚款处置。
        6.对工程质量评定有建议权,有权建议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部门结算进行核减。
        五、考核及奖罚
        受项目经理及公司技术质量部的考核。
        奖罚执行公司的有关制度。
       
       
       
       
        责任人: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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