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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1月04日

为了在监理工作中贯彻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履行监理合同的承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签订人
监 理 站 总 监:
监 理 人 员:
二、总监责任
1、向本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以及监理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2、作为本监理项目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负责,按照总监岗位职责,依据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组织和带领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认真履行工程监理合同,全面完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
3、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下发的与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的各种文件、规定、通知和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保证一线监理人员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及时协调处理各监理人员上报的工程难点问题及突发事件。
5、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并支持下属监理人员的工作,维护现场监理人员的正当权益;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评、奖罚。
6、对玩忽职守、违法乱纪、徇私舞弊,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失控的人员,有权代表监理项目部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监理人员职责
1、全面、准确、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指南、验收标准和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下发的与质量、安全工作相关的各项规定。
2、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赋予的监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实现监理投标书、监理合同中的承诺。
3、坚决执行国家和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制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履行监理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严格监理、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4、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检查和处理管内工程安全问题,发生安全隐患(事故)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暂停相应部位施工并及时向监理项目部报告。
5、凡由监理人员出具或签字认可的各类检查表格、验评结果、监理通知、试验记录,出现书面内容与实际不符,或质量评定严重失误,造成实物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隐患或严重问题的,或工程安全出现监理责任事故的,签字监理人员负全部终身责任。
6、按时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获得建设单位年度通报表彰的,将直接列为公司年度先进个人参评人选。
2、因优化设计或合理化建议被建设单位采纳,按建设单位文件规定获得的各项奖励全部归提议人所有,并在监理项目部范围内通报表扬。
3、获得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评比第一名的,监理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奖励相关人员,并在全项目部通报表扬。
(二)处罚
1、因监理人员责任造成的监理过失由监理人员本人负责,如由此产生建设单位扣减监理费,则根据情况适度扣减责任人薪酬。
2、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安全、质量评比中被评为最后一名或因监理工作不力被建设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给予主要责任监理人员罚款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取消其公司年度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3、因监理人员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事故和工程安全事故的,由总监上报公司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扣除当月工资,直至立即辞退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五、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劳动合同任务时止。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中铁诚业张呼铁路工程监理站
总监: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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