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门卫要认真值班,作好值班记录。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3、非本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保证学校门的畅通无阻。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4、未经学校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等。阻止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5、上课期间家长不能进校找学生,学生一概不准出校门。学生确需外出,须有班主任或教师的签字。
6、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酗酒或精神不正常人在校闹事由放入人员和接待人员共同负责。
7、工作期间,因擅自离岗或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8、门卫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后果自负,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学 校(盖章):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