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1.对本部门责任区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6.落实本部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定期将本部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上报上级领导;
7.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目标
1. 安全检查执行率100%
2. 事故隐患的整改达标率100%
3. 所管理部门,本年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零
4. 所管理部门,本年度因工轻度伤害发生率:零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行政部部长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