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主要灭火措施
1、昌吉州救护队对煤矿灭火工作给予了全力支持,指导煤矿成功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对斜井筒+755m处火区进行了锁风压缩火区范围、同时建造苯板墙、砖闭各一座。给煤矿灭火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2、煤矿组织力量,对斜井筒+755m处火区在救护队建造的苯板闭墙、砖闭基础上,建造防爆墙一座。
3、加固处理安全出口+806m、+755m密闭墙。
4、地面回填原Φ2米立井;
5、地面黄土充填、密实煤层露头、采空区塌陷区;。
6、+740m水平北巷西翼建造防爆墙一座;
7、+740m水平北巷西翼建造防爆墙一座;
8、加固改造+740m南巷闭墙为防爆墙一座,
9、回填、封堵+740m水平Φ800mm钻孔眼8个;
10、+740原总回风石门处建造挡风墙两道;
11、调整、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启用斜井作为矿井总回风井筒,搬迁主要扇风机。
12、2012年5月4日开始向安全走巷+755m处注氮灭火。
第四部分、火灾事故教训
2011年11月14日至2012年3月29日先后不到四个月时间,矿井连续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2012年3月29日,斜井筒+755m水平火灾事故,灭火工程耗资巨大,损失惨重,在阜康市煤炭行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致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工期延误1月有余。 通过事故分析,教训如下:
一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起火灾事故,特别是2012年3月7日+720m区段北巷采空区火灾和3月15日安全走巷+806m水平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前煤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井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重生产、轻安全思想严重,带班领导班前会安排当班生产任务、未安排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密闭墙安全检查内容,疏于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
行内人士都知道,矿井火灾事故,特别是空区煤炭自燃事故从开始发生自燃预兆--发生浓烟甚至明火,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而这两期火灾事故被发现时,第一起火灾现场已经是浓烟滚滚、火势熊熊;第二起火灾事故现场,安全监察人员无法进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试问:两起火灾事故均为中班班组瓦斯检查员刘五成检查发现,其他班组,事发前几天,去现场检查了吗?报告了吗?实在令人费解!!!
三是《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矿井火灾事故专项预案》、《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理方案》等在实际安全生产过程中未得到实际贯彻
煤矿自2009年8月份+740m水平投产至2011年+720m区段回采结束,+665m区段准备工作开始,年年制定以上各项措施,但是实际过程中落实的有多少?安全生产规定、措施仅仅用于应付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这个层面上,装面子。真正起到指导、指挥矿井防灭火工作了没有!!!
四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束管监测分析系统专业操作人才匮乏,致使系统未能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矿井火灾事故预防与处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束管监测分析系统早在2008年就购置、安装。但是,实际使用效果不好。表现在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技术水平较差,井下传感器标校长期不符合相关要求,束管监测系统截至目前未正常使用。相关负责人对煤矿月度、周安全隐患排查时提出的“四定”整改方案落实不力,并以各种措辞强调客观原因“人员少、无标准气样”等等。对主观原因导致安全监控、束管监测系统影响安全生产的事实推脱责任。
五是各区段采煤工作结束后,空区密闭结构、设置位置欠佳,氮气惰化空区、灭火措施执行不力。
矿井自2009年+740m区段开采结束;2010年+731m区段回采结束至2011年11月份+720m区段开采结束。以上三个区段空区封闭墙设置位置、结构欠佳,氮气惰化采空区工作滞后;特别是+740m、+731m、+720m区段个别闭墙重复设置,质量低劣。采掘运闲置设备长期占用采区应该封闭的区域,致使区段开采完毕后,不能及时彻底封闭采空区,给矿井火灾埋下隐患。
六是老生产系统防火墙建造位置、结构不合适,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疏忽大意。
煤矿斜井筒+755m水平、安全出口+806m水平、+755m水平、+674m水平等处密闭墙设置位置、结构不合理。煤矿日常安全检查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空区,从而导致+674m水平、+755m水平发生火灾。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想
常言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总结事故教训其目的是为了今后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保障煤矿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发生类似的责任事故,特别是重犯以上总结中提出的低级管理错误。保障煤矿投资人利益,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职业生涯负责。经过反复思考,现提出今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想,供煤矿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借鉴: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要紧紧以安全为中心,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安排各项工作时首先考虑安全工作,把好安全关口。
严格履职。在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好服务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时。决策者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合法。坚持原则,及时纠正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偏差、弥补管理漏洞。
煤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搞好业务保安工作。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