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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回头看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0余次。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培训10余次(含线上培训)。    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100余人次。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宣讲活动5次。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方面,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100%制定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做到计划制定全覆盖。督促35家企业强制实施安责险,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35家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指导29家重点企业认真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双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风险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将辨识出的风险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备。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指导企业针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并按规定报告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事故损失。制定出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依法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加强信用监管。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有关制度,认真执行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督促指导9家企业修订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常态有序地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于重大隐患依法上报并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无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根据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鼓励企业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督促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及时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等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每月开展开展针对性的事故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凡是省内外发生有同行业(领域)事故的,都要立即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吸取事故教训,及时举一反三,及时查缺补漏,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自身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应知应会情况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识别隐患、排查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逐步提升企业各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常态化开展。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按要求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凡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以处罚的,依法处罚。本年度未发生事故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切实履行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准确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等各个岗位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职情况作为企业内部日常管理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 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认真落实省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指导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开展实训演练等应急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要求,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提升企业自身及一定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

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继续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的关闭工作。督促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等,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给与行政处罚。本年度对3家企业共处以5.9万元罚款。

落实16家非煤矿山和3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推动非煤矿山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全区1家非煤地下矿山开展监督检查,非煤地下矿山重点突出顶板管理、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明确整改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专项治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扎实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交底和风险预评估、全面落实通风检测、作业前风险确认、设置警示标志现场监护、配备通讯和应急器材等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督促16家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并向从业人员进行公示和应用好双控系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5家非煤矿山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科学防范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较弱。对如何科学有效应急救灾能力欠缺。二是应急救援管理及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标准化程度较低;专职应急救灾装备较少或装备不齐。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将乡(街道、管理区)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核颁证纳入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培训和执法颁证范围,满足安全监管执法具体需求。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零容忍,推进各行业源头隐患“清零”。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进一步理顺指挥机制。继续开展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掌握风险要素信息,实施重点隐患调查评估能力,邀请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会商,实时把握安全风险状态。

(三)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全面提升矿山救护队对主要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抢险救灾能力。不断优化救护队装备配备,建成应急救援专业装备体系。按职业化要求,推行指战员装备“个性化”定制,提高单兵作战能力。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调动、使用、补偿服务等机制。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加强森防队、矿山救护队、消防大队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推进百里杜鹃管理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交通不便及灾害多发乡(区)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四)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大力培育应急文化,将应急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政企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措施和支撑体系,拓展社会资源参与应急文化建设的渠道途径,加强应急文化队伍建设。推进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推动将应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媒体共同参与的全社会应急文化宣传工作机制。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日”等为主要载体,扎实抓好“五进”活动。

百里杜鹃管理区安监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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