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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调研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7日

 
          (二)问题之二:在车的方面存在“两个增多”。
        一是近年来,随车辆下乡等优惠政策的引导,农村机动车总数大量增多,农村车辆失管漏管严重,老旧破车、无牌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二是农村点多面广,居民住所相对分散,出行依然习惯依赖摩托车、农用车,加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常驻人口越来越少,现有农村客运班线的客源存在平时运力大于运量,赶集高峰期运量大于运力的矛盾。通组公路路面宽度设计难以达到会车等车辆通行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一些没有开通农村客运线路的边远村寨,群众存在出行难问题,致使一些社会车辆有利可图,有机可趁,非法客运现象屡禁不止,呈增长趋势,三轮机动车、摩托车等安全性能较差的车辆上路载客现象严重。
        (三)问题之三:在路方面存在“三个不够”
        一是农村公路总体等级不够高。相当一部分道路通行路面相对较窄,只有2.5至3.5米宽,道路路基差,弯急陡坡,行车视线不良,路面易滑等问题,造成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各种交通方式混行。二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安全行车条件不够,通村公路缺少标志标线、隔离桩、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三农村公路养护不够,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经费无保障,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多条村缓级公路缺少养护,损坏严重。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对策
           (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要搭建好政府组织领导和公安警务管理两个责任平台,获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最大化效益,实现“人车路共管、交通安全共查、安全责任共担”的全方位管控目标,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良性发展。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构筑乡、村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在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和专兼职管理员,在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各行政村和单位,坚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考核评估和奖惩措施,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实行乡领导包干到村,乡干部和村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员的层级管理措施,构建乡、村两级联动的管控网络,形成社会整体联动的管理模式。在乡设交通安全助理员(由乡干部担任),协助本乡分管领导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对驾驶员的年审、车辆年检、挂牌办证、安全宣传、法规咨询等业务进行跟踪督促催办,推进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开展。建设由县政府落实经费保障,负责乡村的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切实加强对人、车、路的管理,做好“三盯”工作措施的落实,协助交警部门和乡派出所加强源头管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网络的正常运转。
        (三)突出源头,强化路面管控,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建设乡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的主体主责,建立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档案,与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与驾驶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源头预防交通事故。同时,组织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驾驶人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上路行驶。二是要加强路面管控和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因此,乡政府要统一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农机等相关部门,实行平日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低速货运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为重点,平日每逢赶集日情派出所要提前到岗、设卡监控,定期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通过加强路检路查,加大处罚力度,打击重点违法行为,从而使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大道路交通基础和安全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政府要多渠道的投入资金,逐步改善提高等外级公路的通行现状,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把农村公路管理好、养护好,实现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五)综合治理,形成市场监管的合力。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跨区联动、媒体联动的“一牵头三联动”的工作方针,加强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探索联合执法的新路子,成立专门的联合执法大队,由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动领导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对重点线路进行督察,提高执法队伍快速反应,联合“作战”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各乡镇的安全管理监督职责,落实责任措施,对非法客运形成合力,从客源上截断,手段上遏制,经济上重罚,市场上取缔,把“黑车”生存空间降到最低。
        (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公安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部门和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实行警力整合,派出所协管交通,构建“动静结合”的管理网络,一是要发挥“大公安”优势,派出所协管交通,多警种联动,经常性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使辖区道路畅通;二是实行派出所上路巡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机动车辆违章,疏导交通,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指导辖区内乡镇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以交通法规宣传为突破口,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道路两旁标语和交通警示牌,录像教育片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把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到农村去,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驾驶人运用不同的宣传方式、方法。在各村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队伍,深入村寨、学校开展宣传教育,真正让农村群众树立遵规守法、远离事故的交通安全意识。
        农村道路千万条,交通安全是首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我乡社会治安稳定,影响我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共同抓好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光辉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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