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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7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工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总体好转,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依然比较严峻,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地环境污染严重,增加了安全农产品生产的难度
    不安全农产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危害的直接性。即不安全农产品将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二是危害的隐蔽性。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或程度仅凭感官往往难于辨别,需要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三是危害的累积性。即农药、兽药残留在人体内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后,就可以导致疾病的发生和恶化;四是危害的多环节性。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对农产品产生污染。众所周知,我市是个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能源和建材工业城市,造成的煤尘、粉尘和烟雾等非常严重,前些年只注重了经济建设增长的数量和加快工业化进程,而忽视了生态环境的治理,导致了我市经济比较发达的南部地区粉尘排放严重超标,污染加剧。加之化肥、农药、兽药及地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科学使用,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两个蔬菜基地--耀州区寺沟镇阳河村和董家河镇冯家桥村蔬菜基地未能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就是因为大气环境检测未能过关。
    (二)农业投入品监控手段单一,“打假护农”亟待加强
    按照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农业部们管源头(初级农产品生产),工商部门管市场(流通),质监部门管加工,看似各负其责,实则形不成合力。因此,我市每年在重要农时季节开展的“农资打假”活动,由于缺少有关部门的强力配合,对发现的假冒伪劣、禁用的农业投入品不能严肃查处,许多案件不是放弃查处,就是久拖不查,导致“年年打假年年假”、“前查后乱”现象的发生。
    (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滞后,影响到市场竞争力
    我市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之比为:1:1,食用农产品(肉、蛋、奶、菜)相对较缺,主要从外地购进,因而在一些决策者(领带者)和生产者中出现只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的现象,导致在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特别是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方面。无公害农产品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的产品,是最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显著标志。目前,全省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00多 个,而我市仅有35通过认定,无论从数量、规模、品种等各方面来说,都处于全省落后状态,且发展不平衡。我市优质农产品发展潜力巨大,但认证的少,进入不了超市,认证滞后势必影响到市场竞争力。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还比较薄弱。我市虽然早已建成了市级农产品检测室,但未通过计量认证,且只能对两类农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残留进行检测,对畜禽类产品中的瘦肉精、磺胺、激素及水产品中的甲醛、氯霉素、重金属含量都没办法检测,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检测更无能为力,现有的仪器设备种类、数量、功能和精度满足不了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的要求,急需补充、完善和增添先进仪器。此外,在经费安排上,市级每年尚可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但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县区一级几乎没有专项工作经费。
    (五)、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速度缓慢。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是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全球竞争的基本前提。由于许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缺乏按标准生产经营的理念,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采用新标准,吸纳新技术的能力比较弱,造成标准化实施的力度小,实施面窄,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加大产地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控制源头污染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首先要加强产地环境监管。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制定有效的农产品生产环境管理规范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耕地和养殖场所的保护工作,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和倾倒工业“三废”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其次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划清监管范围,密切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对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专项整治,依法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和擅自更改标签的行为,严格控制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销售渠道,逐步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
    (二)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及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广泛深入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和限制使用规定、国内外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种植业养殖业的安全技术水平,使农民觉按照标准化、无公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需求,在生产过程中,推行档案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管理模式,实施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配发投入品,推行产业化经营,生产出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三)实行市场准入,引导生产和消费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农产品入市销售,既能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安全,更能体现优质优价,有效的引导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途径之一。抓不住市场准入,就抓不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要在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超市)实行市场准入,对经过认证或检测,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指标要求的农产品,准许进入市场经营;对未经认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经营销售的管理制度。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从产品、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标准化生产到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技术执法手段。要多方争取,增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投入,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训。要整合农业系统相关的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成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主体、区县为补充,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及主要农产品市场为网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
    (五)加快农产品认证步伐,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对通过国家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实行资金扶持,提高我市农产品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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