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标准电压的值,作为:
——供电系统标称电压的优选值;
——设备和系统设计的参考值。
本标准适用于:
——标称电压高于220V、标准频率为50Hz的交流输电、配电 、用电系统及其设备。
——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
——额定电压低于120V、标准频率为50Hz(但不绝对限制) 的设备,以及直流电压低于1500V的设备。包括电池(由 原电池或蓄电池单元组成的)、其他电源装置(交流或直 流)、电气设备(包括工业和通信)和电器。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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