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用低温绝热气瓶(包括焊接绝热气瓶和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态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高于-196 ℃,公称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也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箱,设计温度不高于-196 ℃,公称工作压力为0.6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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