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预期连接到医用气体供应系统的医用独立气体混合器的性能和安全的要求。一些要求的基本原理在附录B中给出。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每种气体流量独立控制的流量计组;
b) 混合氧气和周围空气的气体混合器;
c) 依赖其他医疗设备满足本标准功能要求的气体混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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