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在环境温度为10℃~35℃条件下进行测试时,环槽铆钉、套环和铆接后的机械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记方法及验收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的环槽铆钉连接副:
--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Ⅰ型,性能等级5.8R、公称直径5mm~10mm;性能等级8.8R、公称直径12mm~35mm;
--由合金钢制造的I型,性能等级10.9R、公称直径12mm~36mm;
--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Ⅱ型,公称直径5mm~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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