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苷A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的原理、设备和材料、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和精密度、允许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剂、乳液、膏霜中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苷A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对于黄芪甲苷的检出限为15mg/kg,定量限为45 mg/kg;芍药苷的检出限为3 mg/kg,定量限为8 mg/kg;连翘苷和连翘苷A的检出限为20 mg/kg,定量限为6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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