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家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国家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 业健康安全风险;
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 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
e)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f) 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国家标准。
本国家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国家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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