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文件管理系统(ElectronicRecordsManagementSystem,ERMS)建设的过程、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实施 ERMS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机构),以及为机构提供 ERMS服务的咨询、研发和实施单位,为其设计、实施、使用和评估 ERMS提供方法和具体指导,也可供相关主管部门、科研教学机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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