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除菌过滤的术语和定义、质量体系要素、除菌过滤器特性确定、过程和设备特性确定、流体定义、过程定义、确认、常规监测和控制、除菌过滤产品放行和保持过程有效性。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中除菌过滤过程的建立、确认和常规操作。本标准不适用于病毒的去除。除菌过滤不适用于含有效成分粒子大于过滤孔径的流体(例如全细胞细菌疫苗)。本标准不适用于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本标准没有具体说明去除海绵状脑病,如羊痒病、牛海绵状脑病和克雅氏病等病原体的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1部分:安…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规范
设备用断路器(CBE)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
精制硫酸镍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消火栓箱【作废】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