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枪支散件检验的检验对象、检验设备、检验方法、认定条件、操作步骤和鉴定意见等。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枪支散件的检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球形弹丸且枪口比动能低于11J/cm2的枪支的零部件,以及民用市场上可合法任意购买且未经改造的机械或电子产品等通用零部件(如销钉、螺丝、弹簧等)的检验。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1部分:安…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规范
设备用断路器(CBE)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
精制硫酸镍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消火栓箱【作废】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