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按照GB/T 35544和GB/T 42612设计、制造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 MPa、公称水容积不大于450L、贮存介质为压缩氢气、工作温度不低于一40℃且不高于85℃。
本文件不适用于安装在长度不超过8m且座位数不超过19座的载客车辆上,无法拆卸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
氢燃料电池城市轨道交通、氢能船舶、氢能发电装置等供氢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可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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