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
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现将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据统计,1-3月,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98.4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416.5万项,整改率96.3%(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2750项,整改率64.0%)。
(二)工矿企业进展情况。
1-3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54.4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11.8万项,整改率93.6%(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058项,整改率69.9%)。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1-3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44.0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304.7万项,整改率97.3%(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92项,整改率60.3%)。
二、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突出预防为主,对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江苏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隐患问题,落实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任务,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浙江省召开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总结交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01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等文件,突出工作重点,指导各地区高风险行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河北省吸取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以高危行业为重点,迅速行动,全面排查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市、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排查,省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抽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登记造册,提出限期整治、整改要求。山西省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统一部署、分段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求全省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县级全面检查摸底、市级重点抽查检查、省级垂直督导检查”的方式,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强化措施,加强检查,继续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责任,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贵州省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部门牵头、专家会诊、执法同步”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将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和执法处罚同步推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海南省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统一行动。湖北省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对重点部门和环节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检查组对全省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节后复工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和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未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不复工、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复工、隐患整改和重点部位监控措施未落实不复工的“三不复工”规定,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福建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继续“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单位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努力实现火灾隐患自查自除、责任自担自负的良好工作氛围,着力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的建设水平。
(三)落实责任,加强整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提高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效率。陕西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盯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抓住重要时段、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督查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重大隐患库和挂牌督办及销号制度,在第一季度开展了90项重大隐患专人专事专项治理行动,明确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和督办单位,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山东省从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中,选择100项重大隐患由省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省有关部门负责跟踪落实,督促本系统依法监督隐患单位认真整改,配合政府督办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在每季度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就第一批76项隐患向有关市政府下达了整改指令,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