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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8日

关于总局与陶氏公司危化品安全合作项目现场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201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2-11-2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美国陶氏化学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二期示范合作项目现场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2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和交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二期示范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成果和经验,定于2012年12月上旬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合作项目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作项目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经验和做法,现场考察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合作项目取得的成效;研究加强我国化工企业泄漏检测管理和提高氯碱行业准入条件的意见及建议。
二、参加会议人员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贵州、陕西、新疆等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危险化学品工作的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杭州市及萧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人。
美国陶氏化学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负责人。
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国家石化项目风险评估技术中心合作项目相关人员。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宏狄氯碱有限公司、山东利华谊集团、山东金岭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集团)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信息周刊、劳动保护杂志记者到会采访。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2月6日(星期四),会期1天。12月5日报到。
(二)地点:杭州第一世界大酒店(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92号;电话:0571- 838668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陆旭,010-64464262〈带传真〉)。
(二)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企业代表食宿费自理。
(三)请各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通知并组织本地有关企业按时参会。
(四)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协助做好会议筹备和服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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