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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3日

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协调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2013〕132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3-09-0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
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协调
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2013〕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定于2013年9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协调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近年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办公室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形势,提前谋划2014年办公室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单位办公室(综合处)主任(处长)。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9月17日,会期1天。9月16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北京市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电话:010-62322288<总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联系人及电话:王志刚、刘翔君,010-64463092、64463104、64463114<传真>)。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二)请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湖南省(市)安全监管局,河北、安徽、福建、重庆煤矿安监局提前做好会议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并于9月11日前将发言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电子邮箱:wangzg@chinasafety.gov.cn)。
(三)会议不安排接送站(机)。需要帮助预订返程票的会议代表,请提前与西郊宾馆票务中心联系(电话:010-62322288转3460)。
(四)会后,请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除外)参会人员继续参加9月18日上午的政务信息培训。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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