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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18日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察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办〔2013〕24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0-26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察
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3〕24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监察业务技能,促进煤矿企业切实加强监控系统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举办监控系统监察技术培训班,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专项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监控系统组成、类型和工作原理。
2.监控系统安全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78号)等,介绍监控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联网和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3.监控系统监察技术。包括对监控系统设备合法性、系统完备性、系统运行状况、管理状况的主要监察技术方法,对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维护、运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判别方法、处置措施及监察要点等。
4.煤矿在用典型监控系统主要技术特点和监察技术方法剖析。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4日~25日。23日报到。
培训地点:常州阳光国际大酒店(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北街35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茹;13401509989,0519-86606888)。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安排1~2名监察人员,各煤矿监察分局安排2名监察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委托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组织实施。
2.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支付。
3.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派员参加,不得超员,并于2013年10月18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yym@chinasafety.gov.cn)报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如需接站,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联系人:杨以民;联系电话:010-64463954,64463175(带传真)。
安标国家中心联系人:常琳;联系电话:010-84264266-846,13426323562。
会务组联系人:贾祥之;联系电话:13775002462。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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