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成果交流推广现场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科技〔2013〕156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1-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
成果交流推广现场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2013〕156号
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3年11月底在重庆市召开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成果交流推广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总结交流首批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宣传展示部分项目取得的成果,现场观摩成果、装备展示和瓦斯灾害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实施第二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的办法措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部分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科技工作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有关科研单位及部分重点煤矿企业相关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相关负责人(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1月28日(星期四),会期1天,11月27日报到。
(二)地点:重庆劲力酒店(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二路9号;电话:023-685188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作会议典型发言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请首批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成果展示准备工作。
(三)请各参会单位按照会议分配的名额派员参会,名额以外人员食宿自理。
(四)请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及重庆研究院、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配合做好会务工作。
(五)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煤矿企业参加会议,并于11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张艳,023-68683272(带传真),13637861316;岳超平,023-65239277,138830630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侯贤军,010-64464109。
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陈东科,010-64464024。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