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开展 “5·11”事故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行管〔2014〕4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4-03-12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在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
开展 “5·11”事故警示教育的通知
煤安监行管〔2014〕4号
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各包片督导小组:
2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了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以下简称“5·11”事故)处理结果,24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煤矿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2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起事故处理进一步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每一起事故都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所有责任人都依法严厉追责的决心,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全国煤矿进行警示教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作了《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现就在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开展 “5·11”事故警示教育通知如下:
一、请各包片督导小组组长组织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所包片区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统一组织本地所有煤矿矿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集中观看“5·11” 事故警示教育片。
二、请通知所包片区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尽快安排本地电视媒体在黄金时段播出“5·11” 事故警示教育片。
三、请各包片督导小组于3月底前将所包片区组织观看“5·11” 事故警示教育片情况和各重点县(市、区)播出“5·11” 事故警示教育片的时间、栏目、收视率等情况,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
“5·11” 事故警示教育片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视频在线”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
联 系 人:乔铁锋、席冉;
联系电话:010-64464044、64464787。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