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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5日

关于举办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办〔2014〕4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4-2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
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4〕4号
 
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包片督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攻坚战方案的顺利实施,决定举办50个重点县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50个重点县各类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矿长。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当前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小煤矿出路选择;煤矿瓦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改造、水害防治、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劳动用工管理等规定;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每期培训4天,分别在北京、黑龙江、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分区域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与地点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各包片督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今年年底前对50个重点县内的所有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矿长轮训一遍。
2.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由国家煤矿安监局承担。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培训工作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分别承办。请各包片督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辖区内50个重点县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按名额分配表(附件2、3)统一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4),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承办单位。
4.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艾娟、李少娇;
联系电话:010-64463627;传真:010-64463870。
中国矿业大学联系人:王虎;
联系电话:0516-83885033;传真:0516-8388409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联系人:胡忻;
联系电话:010-62331695、62339187;传真:010-82389393。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系人:李军、闫凯;
联系电话:010-64464264(带传真)。
5.培训地点联系方式:
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童柱;联系电话:13687361900;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开发区东二环一段1050号,火车站正后面、中国电信旁。
黑龙江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联系人:刘正正;联系电话:13945072478;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八区街三号。
中安之家昆明云煤宾馆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13888686819;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29号。
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联系人:杨娟;联系电话:13987156989;地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3号。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培训楼联系人:罗芬;联系电话:13982122583;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中国矿大(北京)交流中心联系人:胡忻;联系电话:1368339311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贵州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董玉芝、黄娜;联系电话:13885000651 、18275357405、0851—6818266;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346号省政府大院10号楼。
附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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