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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8日

关于召开50个重点县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会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函办〔2014〕27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9-17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召开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4〕27号
吉林、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管理部门,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包片督导小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2号)要求,做好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召开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部署、落实下一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9月23日上午8:30-12:00,会期半天。
地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335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三、参会人员
50个重点县所在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负责人和50个重点县包片督导小组组长(参会名单详见附件1)、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将安排部分参会代表作重点发言,请会议代表将文字材料一式10份,带至会场。
2.请各单位于9月19日17:00时前,将会议回执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管理司。
联系人及电话:乔铁峰、徐西春,64464044 、64464787(传真);电子邮箱:hgs@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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