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人事函〔2016〕197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6-09-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2016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技术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函〔2016〕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要求,决定于10月下旬在河南省濮阳市举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技术高级研修班(以下简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研修内容
(一)国内外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
(二)油气田火灾扑救;
(三)大型油罐装置灭火技术;
(四)石油化工装置危险性分析及典型应急救援装备使用与管理;
(五)石油化工企业不同火灾扑救对策;
(六)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与管理;
(七)拱顶罐、卧式罐、球形罐火灾处置实操训练;
(八)槽车、采油井口、化工装置火灾处置实操训练;
(九)典型经验交流。
二、研修对象及人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主要负责人各2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各5人,合计74人。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5日(10月19日报到)。
(二)地点: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宾馆(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兴业路7号,中原石油勘探局办公大楼后北侧;联系人及电话:阮晨,13137331359)。
四、报名方式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负责高级研修班的报名组织工作。
(二)本期高级研修班委托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办。请各有关单位分别填写报名表、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一篇与研修主题相关的论文,于10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刚强,010—61590324;电子邮箱:aqhzw@ncist.edu.cn)。承办单位将于10月14日前确定研修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五、其他事项
(一)研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可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和执业注册的依据)。请参加研修人员报到时递交白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二)研修期间将举办研修人员论坛和专题研讨,请研修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准备1个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使用。
(三)承办单位将评选出优秀论文,出版论文专集,供学习交流使用。
(四)本期高级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