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厅函〔2016〕326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6-09-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厅函〔2016〕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宣教队伍和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闻宣传报道相关知识;
(二)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及舆情应对;
(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5日至27日,10月24日报到。
(二)地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坝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东苇路88号,联系电话:010-55629988)。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及各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通讯员、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各1名;
(二)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信息研究院、煤炭总医院、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文工团:通讯员1名。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电子版、参训学员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xcc@chinasafety.gov.cn(联系人及电话:徐俊虹、王恋一,010-64464479、64464481<传真>)。
(二)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交通费自理。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见附件2)。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