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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16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指综合﹝2017﹞10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17-03-1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感人事迹和
先进人物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应指综合﹝2017﹞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战线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向社会传播正能量,营造关心、关注、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开展以“关注应急事业、关心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事故灾难救援和自然灾害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指战员;近3年来在国际国内应急救援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应急救援队伍和个人。
二、活动安排
(一)地区推荐。3月至5月,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牵头、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配合,组织开展本地区应急救援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的推荐工作。每个地区原则上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不超过2个。
(二)网上投票。6月至7月,将各地区推荐的事迹材料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组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网络投票、转发转载。
(三)集中报道。8月至10月,从各地区推荐材料中选取典型集体和人物,分期分批进行宣传报道。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组织、协调本地媒体集中宣传本地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
(四)重点宣传。11月至12月,对事迹特别突出的10个集体和人物,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记者采访团实地采访,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专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和引领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人,切实把专题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广泛发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等,积极参与专题宣传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二)把好推荐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推荐的集体必须坚持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理念,忠实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责任,受到上级部门、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良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推荐的个人必须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过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显著成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坚持面向基层。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对象要向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长期在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应急救援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确保推荐的宣传对象代表性强、群众认可度高。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时限要求,抓好本地区的推荐、宣传及推广工作。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在3000字以内,于2017年5月20日前以函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联系人及电话:彭贤都,010-64463843、64463751(传真);
电子邮箱:pengxd@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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