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19日

关于印发《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煤装〔2017〕135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7-12-0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文物局关于

印发《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7〕13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级文物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就《建筑物、构筑物、水体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2017〕66号)第十一条中的“国家珍贵文物建筑物”和“国家一般文物建筑物”补充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国家珍贵文物建筑物系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国家一般文物建筑物系指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文物局

2017年12月7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