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分部:
根据《全国应急管理干部大培训总体方案》(应急〔2020〕16号)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分部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提高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安全生产监管实务,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知识等。
三、培训安排
执法资格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各单位现有培训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培训报名和网络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管理员新增或变动须填报《培训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2020年9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glgbwlxy@163.com。由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分配管理员账号。
各单位培训管理员于9月27日至29日,凭账号登录执法证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zfz.sset.org.cn),按照管理员操作指南(从班级活动或QQ群文件中下载)要求,完成本单位学员报名工作。
(二)网络培训。
1.学习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2月8日。执法资格网络培训的学员须在11月7日前完成网络在线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凭结业证书参加面授培训。到期换证培训的学员须在12月8日前完成网络在线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2.账号激活:已取得网络学院账号的学员凭已有账号登录网络学院。学员首次登录网络学院,点击网络学院右上角“登录”,先完成“激活账号”,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和完善,设置密码。学习密码如有遗失,可通过网络学院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功能,申请重置。
3.学习方式:学习方式有电脑端和移动端两种。学员在电脑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相应培训班进行在线学习。使用手机移动端学习时,扫描网络学院主页底端二维码,下载网络学院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开展学习。
4.学习要求:课程全部为选修课,执法资格网络培训设置28门60学时,到期换证培训设置22门50学时,完成一门课程学习后,需进行该课程随堂测试,测试合格记为有效学时。执法资格培训须完成不少于40学时;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须完成不少于36学时。
(三)面授培训。
共举办2期,每期限报100人。第一期培训时间:2020年11月8日至12日(7日报到),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新中林大酒店(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8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健,18906035270)。第二期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2日至26日(21日报到),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茉莉花国际酒店(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528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吉,15116100792)。
四、考试发证
(一)考试。
1.学员网络在线学习时间达到规定学时,方有资格参加在线考试。在线考试按比例每次随机抽取50道题生成一张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员可多次参加考试,自动存取最高分。
2.参加执法资格培训的学员,在取得网络培训结业证书并参加面授培训后,使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二)发证。
1.完成网络培训规定学时且在线考试合格,视为网络培训考核结业,在线颁发网络培训结业证书,在网络学院“个人中心”-“我的证书”打印结业证书。学员取得的网络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初次申领执法证的累计学时和执法证到期换发的有效依据。
2.考试合格的,颁发或换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新证下发后,原到期证件由本人所在证件主管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培训管理员,指导学员完成账号激活,加强学员管理,定期登录管理员账号及时跟踪网络学习整体进度,做好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执法人员信息,确保执法证书信息的准确有效。
(二)学员在参加面授培训报到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
(三)网络学院首页提供了培训管理员和学员操作视频可在线学习,班级中配置了学习操作指南可下载学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网络培训,刘杰、尚丽娜,010-64464168;面授培训,罗彬,010-64464668。技术支持:400-837-1880。
(四)培训费由应急管理部统一支付。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