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分部质量验收的监督
5.0.1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系统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 检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3 检查相关节能分部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及合格依据,以及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4 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 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0.2 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节能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5.0.3 监督机构应对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5.0.4 节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 对节能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 对节能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 对节能工程验收报告的评价。
6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
6.0.1 节能工程概况。
6.0.2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包括图纸是否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和到节能管理部门备案、节能材料进场是否经过复试、节能工程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施工示范样板、是否有节能专项验收等。
6.0.3 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情况,监督机构对涉及建筑节能系统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抽测、检测记录。
6.0.4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抽查情况。
6.0.5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6.0.6 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有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内容。
6.0.7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监督评价和建议。
7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7.0.1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组成部分。
7.0.2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筑节能工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记录;
3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分部验收监督记录;
4 节能分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5 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含底片)、音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