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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47   更新日期:2025年04月14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典型执法案例(非煤矿山)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25-04-03

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梳理了3个非煤矿山典型执法案例,现予以公布,警示矿山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

案例1:2025年1月8日,福建省政和县应急管理局对政和县某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矿山图纸未及时更新、生产副矿长和采矿技术员学历证书造假及中段巷道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等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政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经济处罚。

案例2:2025年1月22日,四川省石棉县应急管理局对石棉县某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外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矿区道路安全车挡高度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石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该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员经济处罚。

案例3:2025年3月4日,湖北省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24年度产量超过设计生产能力一百余万吨,与设计年生产规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荆门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作出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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