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1月3日
关于将健康体重管理行动等3个行动纳…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