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3号
电力机车
(1)下列各项之一必须大修修复时:
三台牵引电动机、轮对。
(2)转向架、车体及各梁按货车有关规定办理。
三、客车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1.外墙、顶板需全部分解,并须更换铁立柱达2/3。
2.需要解体更换中梁。
3.中、侧梁垂直弯曲超过200mm或横向弯曲超过100mm。
4.两根侧梁折损或一根侧梁及两根端梁折损。
5.车底架扭曲,其倾斜度在车底架1m以内超过70mm或全部车底架超过300mm。
6.底体架破损程度较大或火灾事故后严重变形,以及旧杂型客车腐蚀、破损严重,经鉴定无修复价值。
四、车辆大破范围
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
1.中梁、侧梁、端梁、枕梁中任何一种弯曲或破损合计够二根(中梁每侧按一根计算)。
2.牵引梁折断二根,或折断一根加上述各梁弯曲或破损一根(贯通式中梁牵引部分按中梁算,非贯通式及无中梁的按牵引梁计算)。
3.货车车体(底架以上部分,以下同)破损或凹凸变形(不包括地板),敞车面积达50%,棚车、冷藏车、罐车、守车面积达30%。火灾或爆炸烧损计算车体面积时,包括地板在内。0.8m以下低边车和平车发生火灾或爆炸烧损面积达90%(包括端、侧板及地板)。
4.客车、机械冷藏车、发电车车体破损,需施修车棚椽子、侧梁、侧柱、通过台顶棚中梁、车棚内角柱、端柱之任何一项。
5.机械冷藏车、发电车、柴油机、发电机破损任何一项需要大修时。
6.客车、发电车火灾或爆炸内部烧损需要修换的面积达20平方米(包括顶、端、侧、地、门板以及间隔板)。
五、车辆中破范围
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
1.中梁、侧梁、端梁、枕梁中任何一根弯曲或破损。
2.牵引梁折断一根(牵引梁定义与大破同)。
3.货车车体破损凹凸变形(不包括地板),敞车面积达25%,棚车、冷藏车、罐车、守车面积达15%。火灾或爆炸烧损计算车体面积时,包括地板在内。0.8m以下低边车和平车发生火灾或爆炸烧损面积达50%(包括端、侧板及地板)。
4.转向架的侧架、摇枕、均衡梁或轮对破损需要更换任何一项。
5.机械冷藏车、发电车的冷冻机、柴油机、发电机破损任何一项需要段修时。
6.客车、发电车火灾或爆炸内部烧损需要换修的面积达10平方米(包括顶、端、侧、地、门板以及间隔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