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规定所称“一日”、“二日”、“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最长有效期“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本规定所称以下、以上、以内,包括本数。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实施前公安部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标准化典型案例(2024年)
关于发布《高性能减水剂产品质量监督…
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