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中有关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要求,我部组织对相关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现将符合要求的2022年第1批(总第7批)22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22种符合增补要求的化学物质
生态环境部
2022年7月1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7月19日印发
关于发布含汞电池等12种添汞产品和使…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既有公…
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