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水利部“三定”规定,经商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废止《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5﹞310号),现予以公告。废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河道采砂管理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水利部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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