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释义】此条是关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自行检验检测、维护保养和申报接受检验义务的规定。
此条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各自负责的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的义务,通过自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同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设备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设备的自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内在原因和外界的因素,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经常性的自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才能保持正常的运行状况。定期做好自行检验检测工作,可使一些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做好自行检验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是使用单位的一项义务,也是提高设备的使用年限的一项重要手段。如锅炉需要经常的清理水垢、清理炉胆等,电梯等需要经常的上油、调整等,都可以使设备在使用周期内安全使用得到保证。
二、按规定对在用的特种设备的自行检验检测、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设备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自行检验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时间。自行检验检测的项目、要求应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说明进行。自行检验检测情况必须加以记录。在自行检验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也必须做好记录,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许多使用单位都有自行检验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并制定有相关的记录表格。
三、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包括生产活动中的监督检验和使用中设备的定期检验,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由于特种设备检验的重要性,已经成为特种设备安全体系中与行政监督一样重要的技术监督。由于国家规定检验的强制性、监督性,因此要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接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