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氯产品的生产、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液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氯碱行业安全检查表》《氯及有机氯化物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直接接触液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液氯贮罐、蒸发器等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的压力容器使用证。上述设备应由劳动部门认可的检测站进行定期检验,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行。
液氯充装单位应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对返回的气瓶应逐一检查外表、阀门、余压,直至抽空处理,合格后才允许充装。
凡从事液氯经营、储存或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申领许可证或准运证。运输液氯的车船必须配备经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的押运员和必要的防范应急设施。
使用液氯的单位,必须配有专用气瓶吊装设备、称量衡器、压力表、调节阀和防止物料倒吸的缓冲装置,严禁用超过45C的热水直接加热液氯气瓶。储存液氯的库房,必须符合剧毒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液氯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作业场所,都必须配备有效的抢修、防护及消防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