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的,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门型脚手架也称门式钢管脚手架,门型架使用首先组成基本单元,其主要部件包括门型框架、交叉支撑和水平梁架等,门架立杆的竖直方向采用连接棒和锁臂接高纵向使用交叉支撑连接门架立杆,在架顶水平面使用挂扣式脚手板或水平梁架。这些基本组合单元相互连接,逐层叠高,左右伸展,再设置水平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杆等,便构成整体门型脚手架。
(一) 施工方案
1. 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和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2. 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手,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3.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60m时,应进行计算,采用分段搭设方法进行。其设计计算应按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二) 架体基础
1. 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
(1) 搭设高25m以下时,原土夯实,其上垫5cm厚木板。
(2) 搭设高度在25~45m时,原土夯实,其上铺15cm厚道渣夯实,再铺木板或槽钢。
(3) 搭设高度超过45m时,应对基础进行设计计算确定。
2. 底步门架下端纵横设置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三) 架体稳定
1. 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1) 连墙杆的设置:架高45m以下时,垂直≤6m,每两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2) 水平架的设置要求:架高45m以下时,每两步门架设置一道;架高45~60m时,水平架应每步门架设置一道。(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手架)。
2. 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杆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定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3. 剪刀撑设置要求:
(1) 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 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 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 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门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 杆件、锁件
1. 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 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站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间进行,搭完一部架后,应检查调整水平度及垂直度。各部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五) 脚手板
1. 作业层应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