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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七要”

作者:唐宗礼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06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查隐患、抓整改、堵漏洞、保安全。要达到安全检查应有的效果,就必须坚持做到“七要”。

    要懂,即要懂业务。检查组成员必须是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内行。常言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如果检查组成员不懂业务、不懂技术,提要求、拿措施就会说外行话,查问题就不容易找到点子上,就查不出问题的根本所在,检查的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

    要活,即方法要活。安全检查要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找出存在问题的关键,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检查的方式方法要灵活多变,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平时检查与节日检查、纵向检查与横向检查交替进行,不固守一种模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

    要新,即人员要新。检查组的成员要进行不断调整,采用各检查组之间相互交流和经常补充替换的办法,保证每一次检查都有新成员参加,从而能在检查中打破常规的思维定势,体现新思想、新办法、新要求。

    要细,即过程要细。安全检查切不可简单地看图表、阅资料、听汇报、走过场,形式上轰轰烈烈,实质上浮光掠影。要坚持做到不检查则已,要检查就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远与近兼顾、重点与一般兼顾、条件好的地方与条件差的地方兼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要严,即要严谨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严谨科学地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存在的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提出防范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办法,让大家从中掌握知识,学到经验,吸取教训。

    要狠,即要狠抓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建立整改反馈和复查考核制度,狠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绝不让安全隐患有藏身之处,用制度和机制来提高安全检查的执行力。

    要恒,即要持之以恒。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决定了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切不可忽冷忽热,想起来就搞一次,工作闲下来就抓一回,上级督促安排了就动一下,如果这样就难以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就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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